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帳單來了
自從有了信用卡、VISA卡後
身上幾乎不再帶超過1000元以上的現金
有帶超過的話
不外乎就是上繳給娘親的家用/有計劃性的吃飯or買東西
畢竟在台北市消費
這兩種卡就很夠用了啊(很不喜歡一直去領錢)
而且用卡片有個好處
你會一直提醒自己這個月好像已經有刷了幾筆
要注意
然後每筆帳都會有明細出來
一清二楚
所以我比較大筆的消費都用卡片居多囉
上個月
因為外務比較多
所以金額我本來就心裡有數
但是漏算了一筆所得稅啊啊啊啊啊
因此我剛拿到帳單時
看到金額有點傻了
不過看了明細才猛然想起來
哈哈哈哈哈哈哈
好的
該面對就還是要面對啊
該繳的還是得要繳喔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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