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帳單來了

 

自從有了信用卡、VISA卡後

身上幾乎不再帶超過1000元以上的現金

有帶超過的話

不外乎就是上繳給娘親的家用/有計劃性的吃飯or買東西

畢竟在台北市消費

這兩種卡就很夠用了啊(很不喜歡一直去領錢)

而且用卡片有個好處

你會一直提醒自己這個月好像已經有刷了幾筆

要注意

然後每筆帳都會有明細出來

一清二楚

所以我比較大筆的消費都用卡片居多囉

 

上個月

因為外務比較多

所以金額我本來就心裡有數

但是漏算了一筆所得稅啊啊啊啊啊

因此我剛拿到帳單時

看到金額有點傻了

不過看了明細才猛然想起來

哈哈哈哈哈哈哈

好的

該面對就還是要面對啊

該繳的還是得要繳喔~~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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